十二、施工过程控制程序
为保证公司所承建工程的整个施工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确保提供满足法律法规和顾客要求的产品。
本程序包括GB/T19001—2000 7.5.1、7.5.2条款。
⑵审核工程项目《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并检查执行情况。
控制施工过程,确保过程产品、最终产品符合规范标准,满足合同要求。
5.1.1工程项目部应通过以下方面获得工程特性信息;
5.2.1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图纸自审,形成《图纸审查记录》,参加顾客组织的图纸会审(设计交底)会议,并签认《设计交底记录》。
5.2.2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时依据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要求。
5.2.3依据公司和工程项目特性的要求,必要时在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施工方案》。
5.2.4根据工程特性要求,选择劳务供方,执行《劳务供方控制程序》。
5.2.5工程中需要工程分包的项目,执行《工程分包管理程序》。
5.2.6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完成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配置。
5.2.7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配置必要、适宜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
5.2.8在施工的各个阶段,应配置必要且足够的监视和测量装置,以保证有条件对产品过程实施监视和测量。
5.2.9在各分项工程实施前,编制《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⑴测量员必须经过培训并熟悉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的有关要
求,按照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测量放线工作,及时提供控制点和控制线,作为指导施工的依据。
⑵测量人员必须使用符合精度要求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并且所有被使用的装置须经过检验校正。
⑶按照现行北京市市政工程建设有关管理规定,做好测量记录。
⑴分项工程施工依据设计文件、标准及规范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必要时质量计划、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组织实施。
⑵分项工程实施时,应根据相关的技术交底使用适宜的设备,以保证该分项工程的完成。
⑶分项工程实施过程中,应使用符合产品特性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并对产品实施适时的监视和测量,执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并应形成符合相关要求的记录。
⑴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实施放行和交付,执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⑵工程竣工后应与顾客签订《工程保修合同》,工程部应及时拟定《工程回访计划》,并组织落实。
5.5特殊过程控制工程项目部应对特殊过程实施确认。公司规定的特殊过程包括:桥面防水、地下防水、有特殊要求的部位焊接施工等。
5.5.1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或《项目质量计划》中明确上述所需确认的特殊过程。
5.5.2特殊过程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报工程部审批。
5.5.3特殊过程的实施,应使用满足要求的设备和具有相应资质或有能力实施的人员,这些设备和人员需要得到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认可。
5.5.4工程项目部在实施特殊过程中明确人员分工,部署人员和设备到位。技术人员负责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质检员监督特殊作业过程人员按照技术交底作业,技术负责人对实施结果进行确认。
5.5.5特殊过程实施前,项目部通知工程部,工程部对特殊过程实施旁站,并做好检查记录。
6.6国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资料来源:好好学习网 发布日期:2006-4-10 9: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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