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合理确定从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的资格条件,评价员工的能力。
1.2 通过培训使职工明确其在一体化管理体系中的职责,学习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满足岗位要求。
2.1 适合于公司内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其工作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所有人员、其工作可能影响工作场所内职业健康安全的人员的能力确定、资格鉴定、培训、选聘、上岗考核、意识提高。
3.2 教育:指学历,如大专、大本、硕士、博士等。
3.3 技能:指各岗位人员实际的操作或运作能力,如木工的木器制作能力,设计人员的CAD绘图能力,管理人员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等。
3.5经验的记录:可以是个人在本职岗位上,对某项业务或项目的成/败的小结或体会(并非仅仅是做了几件工作的成绩表述)。
4.1公司最高管理者负责确保公司建立、实施、保持一体化管理体系和持续改进其有效性所需的人力资源。
4.2公司企业管理处可根据各部门的需求,确定环境因素、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培训需求,汇总、编制公司的《岗位任职要求》、《岗位职责》;负责人员的注册、调配和管理,共性培训的管理。
4.3 各部门负责提出本部门人力资源需求,可编制或选择本部门适当的《岗位任职要求》、《岗位职责》,并负责培训、招聘、考核、评价,确保所属员工达到规定的能力要求。
4.4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培训,确保员工达到所需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意识要求。
5.1.1 各部门负责从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四个方面,确定从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工作人员胜任本岗位工作的能力要求和职责要求,也可以编制本部门的《岗位任职要求》和《岗位职责》。
5.1.2 企业管理处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根据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四个方面,汇总、编制总公司的《岗位任职要求》和《岗位职责》,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发布,作为对人员聘用、资格鉴定的依据。
5.1.3 各部门应负责提高本部门员工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意识,了解其工作与顾客、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相关性(如:与内外顾客、与社会环境、与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与方针和目标的相互关系)和重要性,为实现方针、目标作出贡献。
a.所从事活动与顾客及产品质量的相关性、实际的或潜在的重大环境影响和职业健康安全后果,以及个人工作的改进所带来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效益;
b.符合一体化方针、程序及管理体系的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质量目标、环境目标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作出贡献;
c.在执行一体化方针与程序,实现一体化管理体系要求,包括应急准备与响应要求方面的作用与职责;
企业管理处负责组织各部门,依据各自选定的《岗位任职要求》、《岗位职责》和总公司人事管理文件《员工考核暂行办法》,对现有岗位人员进行鉴定,确认是否满足。
5.4.1 经资格鉴定尚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相应岗位能力要求的人员,各部门能解决的,可以确定通过培训或其他措施(例如:调配岗位、增加人员、招聘新员工替换等)达到规定的能力要求。
5.4.2 对于人员能力,各部门自行采取措施有困难,需总公司协调解决的,可经各部门负责人审批,报公司企业管理处审核,上报公司最高管理者批准或协调。
5.4.3各部门提出共性的培训需求的,可由公司企业管理处统一制定《培训计划》安排培训。各部门的各种培训应考虑不同层次的职责、能力及文化程度,以及不同的质量要求、环境要求和风险,确保有效性。
5.4.4各部门应保留适当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的记录。
5.5.1 各部门应及时对培训和其他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对仍达不到岗位任职要求的,应重新采取措施。
5.5.2 企业管理处对员工实施动态管理,按公司人事管理文件《员工考核暂行办法》,每年年底组织一次考核,对员工能否胜任岗位作出判断,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新的培训需求和采取其他措施的依据
公司的人员选聘和上岗,应依据公司人事管理文件《人事关系管理办法》进行。
6.1公司人事管理文件《员工考核暂行办法》、《人事关系管理办法》、《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资料来源:好好学习网 发布日期:2006-4-8 1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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