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加强电气使用过程的控制,预防触电事故的发生,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2.1 办公区、施工场所电气使用全过程的管理控制。
4.1 分支机构及项目部负责施工场所电气安全控制。
4.2 各部门在办公区均应使用经过批准的、符合规定要求的电气或临时电气设施。
5.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执行建设部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5.2 项目开工后,由项目部电气工长或技术负责人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凡总承包项目项目部均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要评价是否产生不可接受的风险及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报分支机构总工程师审批,经过审批后方可实施。
5.3 由项目部绘制施工现场临电设备分布图,在实施之前对施工人员进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交底。
5.4 在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大型机组旁边要有明显的标识,而且要有必要的消防设备。
5.5 临时用电设施、设备使用前要由项目部进行必要的检查。项目安全员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设备要注意经常性的检查、维护、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电气负责人整改,并做好记录。
5.6 当发生临时用电事故时,应按《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和《事故、事件、不符合控制程序》执行。
5.7 项目部每月对电气安全状况进行一次检查,填写《北京市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表》(临时用电安全部分),分支机构安全部门每季度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项执行《事故、事件、不符合控制程序》。
5.8 各部门在办公区均应使用经过批准的、符合规定要求的电气或临时电气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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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表》(临时用电安全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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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好好学习网 发布日期:2006-4-8 1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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